文章来源:http://www.gzynfw.com/ 发布时间:2012/10/25 11:04:18
用车抵押骗钱花,本报讯(卢子能杨旭英陈智勇)10月16日,手头拮据,便用深圳商务租车而租来的轿车作抵押骗钱的柯某松和柯某山,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和3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 今年3月25日上午,柯某松和柯某山向市区一租车行租赁一辆雪佛兰牌轿车。次日晚6时许,两人将该车开到浦南镇陈某的摩托车店,用事先伪造的该车车主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,由林某(另案处理)担保将该车抵押给陈某,骗走人民币4.5万元。柯某松分得赃款4.3万元,柯某山和林某各分得1000元。 柯某松和柯某山还向芗城区另一深圳商务租车行租一辆海马牌轿车,以同样的手段骗取陈某人民币3.5万元,后被识破而未得逞。
以上信息由深圳商务租车友情提供
- 上一篇:租车行业“潜规则”的程序也比较简单
- 下一篇:春节开大巴车走亲戚便捷
相关信息
- 夏季汽车轮胎保养与维护常识【2019/4/9】
- 雨季租车出游需要注意防视线不清【2019/2/16】
- 租车前都需要了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?【2019/1/11】
- 在深圳租车哪家公司好?【2019/1/8】
- 深圳租车成了年轻人的首选【2018/12/27】